返回第三十五章(1 / 2)一曲桃艳首页

褪了色的残红散了一院子,蜜蜂不来,蝴蝶不往。

桃花镇,金府东院。

“老爷,小姐今天又没有吃饭!小姐已经脸色苍白,两眼发青,小姐本来身子骨就不好,在这么下去,小兰怕小姐身子骨撑不住啊!”一个丫头端着丝毫未动的饭菜,语气里染着十足的焦急。

金府老爷金伯岚越听眉头皱得越深:“这个逆女!真是被我给宠坏了!罢了罢了,我还去看看她!”

金家七小姐一人住在榕园,有楼台环宇,小池一弯,竹柏假山相映点缀,外加一个院落寝居,站了一大方自在的天地。

自在之下,因是是家里的宠儿。家里前六个都是儿子,金伯岚晚来得女,像是得到了一件精雕玉琢的宝贝,甚为喜之爱之。

但极宠之下,造就了金巧巧偏执的性格。小时候想要的,不管是天上飞的,地上走的,水里游的,只要是想要,必然无所不用其极去得到。

六岁那时想要陈家大少爷的一匹红枣马,但陈家少爷视其为珍宝。

六岁时,想要街头混混王玩得一个小玉鸟,那时候的混混王是陈家的大少爷,混混王还没有“改朝易代”,陈家大少爷陈廷乐还坐拥着这街上一壁江山。而他刚得到那只玉鸟长得玲珑小巧,是用上好的羊脂玉雕刻而成,不仅做工精细,而且在静谧无声的环境下听之,还有好听的鸟鸣。

陈廷乐没别的爱好,就喜欢满大街地炫耀,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喜欢这鸟似的。

一炫耀,她金巧巧就看上了它。她事先没有告诉任何人,就派人去利诱。但陈家大少爷本就家大财大,二来也是着实喜欢,总之一句话:就不卖!

随后,她就告诉金爹爹。

金伯岚不知道她为何不养一只真的得了,这还活蹦乱跳活灵活现的!

养只会叫的死鸟?

这审美真不敢苟同。

但女儿要,天上的星星都得给她摘下来。

所以,他去找陈家老爷商量一下这只鸟的事情,但陈家老爷也是极其宠大儿子,故也要征求其意见。

陈廷乐翘着个二郎腿,把玩着小玉鸟,眉毛也没给过来商量的爹一个,清晰地吐出几个字:割爱?偏不!

陈家老爷叹一口气,告诉了金伯岚这个消息。金伯岚再告诉自家女儿。

又怕女儿生气,看着女儿阴晴不定暂时面无表情的神色,他忙哄女儿说自己必然替她找一个一模一样的。

而金巧巧却勾唇道:“不必。”

金老爷以为女儿想通了放下了,就没怎么关注这事了。

但金巧巧在金老爷离开以后,心里想得确是:我只要那一只。

随后,陈家大少爷一次去山林里玩,路遇山贼,正好把他随身来的钱财跟小玉鸟都给抢了,而且还被剃成了光头。

好长一段时间,陈家大少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好一阵消停。

而拿到小玉鸟的金巧巧没玩耍两天,就把它摔碎了扔了。

而这一切,都被金伯岚看在眼里。

金巧巧不仅想要什么都会想方设法去得到,不想要什么,他们也别想塞过来。

八岁那年,不喜金老爷纳妾,她直接把那女人的手骨折了,扔下一地碎银子:“你有想嫁我爹的心,我就废你一双手,你要是嫁到我家嫁给我爹这个人,断的可能就是你的脖子了!”

个性强到了偏执的程度。

快,狠,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