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二十三、日常琐碎(1 / 2)柳逸的乌托邦首页

柳三斤已经读初中了,是葛家屯儿唯一的还在读书的孩子。郞孝林的儿子大龙早已经辍学了,村里人总拿他们两个做对比。

村里人聊天的时候,老秘书就说:“三斤这孩子,聪明又肯吃苦,将来前途无量,不像大龙不学无术,碌碌无能”。

郞大嘴说:“三斤长大后,就是个文化人儿,不用出苦力了。大龙得一辈子靠爹妈,啥也不是”。

柳三斤在初中,成绩依旧很出彩,逢考必是第一名,光芒闪耀,他是老师的掌上明珠,也是村里励志的典范。

十几岁的孩子,是有荣誉感的,柳三斤的心里埋下了一颗执念的种子,他将来要考大学,考北大,他要去BJ。

在他心里,BJ是无比神圣的地方。

中学是在乡里,没有交通工具,上学放学,柳三斤要往返二十公里路。

冬天里,只有皑皑白雪和彻骨的寒冷一路伴着他。每天他从学校回到家,天都已经黑透了。

天寒地冻中,风雪夜归人。柳三斤的棉帽子,围着脸的一圈都挂着白霜,眉毛也结了霜,成了白色。

夏天同样辛苦,天没亮就去上学,天黑了回来。他一个人风里来,雨里去。

考大学,去BJ这个信念,屹立不倒,撑着他一路坚持下来。

成功没那么容易,是吃过的无数苦攒在一起,凑出来的甜头儿。

柳多财媳妇心疼老儿子。

她坐在炕上,手里摩挲着一个银镯子。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,在特殊历史时期,两次被翻家都幸存了下来,如今还是要留不住了。

“我这把这镯子卖了吧,给三斤补补身子”

“留着吧,他再苦再累,也没咱们在地里干活儿累,那是他想上学该着的,自己的苦,得自己吃,先苦后甜,不都是这道理么”

柳多财让媳妇把镯子收起来了。

他没有什么能给媳妇的,那个镯子,无论如何不能卖。她的父母已经都过世了,那是亲人留给她的唯一念想。

这一年,郞大嘴结婚了。

两个人一见钟情。姑娘不漂亮,胸大屁股大,这在农村人眼里,是优点,好生养。她的家庭条件要比郞大嘴好上太多,倒也不嫌他穷。

“见到你很高兴”,初见时,姑娘很客气地说。

“我也替你感到高兴”,郞大嘴逗她。这捧哏还给自己加分了,姑娘觉得他很幽默,她想嫁的,就是能逗她开心的男人。

她给郞大嘴的评价就是“能说会道”,不知道她对“能说会道”这四个字是不是有误解。总之,爱情是盲目的,喜欢一个人,他扯犊子,不着调,看着也是优点,放光芒。

婚后的一个月,郞大嘴累并快乐着,走起路来,两只脚都像是踩在棉花上。

“你这虎犊子,得悠着点儿!”

柳明提醒他不要纵欲过度,他说:“别把自己掏空了,媳妇是你的,又跑不了,别一顿吃得噎死”

“你还没媳妇儿,你不懂,那根本忍不住”

“得了吧,谁有媳妇像你这样了?走道儿都JB晃悠,不嫌丢人”

郞大嘴只是笑,他说:“好酒好菜摆在嘴边儿,那就得吃个痛快”,话里的意思就是“人生得意须尽欢”,但他的言辞,凑不出老秘书那种文绉绉的劲儿来。

“痛快个鸡毛,你可别哪天,人说郞大嘴儿死了,死他媳妇身上了,多JB炸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