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三十五章 传播学的魅力与光明勇士团(1 / 2)权游:烈日行者首页

在兔爪村雇来的马车,是一辆简陋的平板货车,为了将庞大的巨蛛稳妥地固定在车上,刘易特费了一番功夫,小心翼翼地将蜘蛛那七只如树干般粗壮的腿收拢起来,用坚韧的绳子紧紧绑缚。

这一绑,巨蛛虽已死去,却宛如仍趴在板车上,散发着一种令人心悸的威严,似乎它残破的身躯里仍有灵魂残留,随着马车的行进而微微摇晃,就像随时可能苏醒过来,让人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。

返回避冬镇的路上,巨蛛庞大的尸体成了一道奇异的风景线,吓坏了不少胆小的旅人,也让无数好奇的目光为之停留,不少人甚至不由自主地跟在货车后面,走了长长的一段路程,只为多看这难得一见的巨兽一眼。

被人瞩目是件很愉悦的事情,但是太过被人瞩目,就很烦,尤其是那些瞩目的人缺乏边界感时,尤其如此。

这一路上,佣兵小队不知道赶走了多少波试图趁他们不注意,偷偷爬到货车上和大蜘蛛进行亲密接触的小孩,以及试图用火把将巨蛛点燃再烧死一遍的老头。

就在队伍靠近避冬镇只剩下两里地时,老成持重的艾迪驱马来到刘易身边,提醒道:“队长,在路上都跟了这么多人,要是进了避冬镇,恐怕围观的人群只会更多,我们得提前做好准备。”

刘易想了想,转头问海华,“海华,你怎么看?”

海华耸耸肩,“不怎么看,一会儿我直接回临冬城了。”

很显然他就没把自己当做团队的一员,不过他还是善意地提醒道,“如果不想把事情闹的太大,最好用草席把你的猎物盖起来。要是有人因为围观你的蜘蛛伤了或是死了,闹到公爵面前不好看。”

用草席遮起来?

那我辛辛苦苦把它拖回来干嘛?

不过海华的提醒也有道理,避冬镇的道路并不宽阔,真要被人群堵住,想要顺利通过可就难了。

经过考虑,刘易让战友们穿戴整齐,骑上坐骑,希望能震慑住一部分好奇又胆小的人。

路线则是从临冬城西侧的猎人门绕道至东侧,由宽阔的国王大道入城,尽量避免拥堵。

甫一进城,整个避冬镇就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搅动,瞬间沸腾起来。

镇民们纷纷从商铺和住宅中涌出,像潮水般汇聚到街道上,争相围观这辆载着巨蛛的马车。

若非刘易五人提前做好了万全准备,紧密地守护着马车,恐怕还未到达市场,那头巨蛛就已经被好奇的人群拆解成碎片。

最终,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后,一行人才从汹涌的人潮中挤出,回到了铁匠小院。

一进小院,刘易就匆匆锁上大门,将那些无关的好奇者和喧嚣都关在了外面。

约翰修士听到小院外的喧闹声,连忙从他的圣堂里走出来查看情况,接着就看见一头狰狞的大蜘蛛趴在一架马车上,停在自己的院子里,心头不禁一抽,失声喊到,“七神呐,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么个怪物!你们是去讨要赌债还是去给巨人打扫房间去了?”

摘下头盔,刘易擦擦额头的汗,回应道,“给巨人打扫房间去了,你不知道,那房间脏得要死,地上一块鼻屎比你整个人都大。”

刘易一边跟约翰修士扯闲篇,一边组织战友们把巨蛛卸到地面。

经过这一路的暴晒,巨蛛身体表面覆盖着的灰色甲壳,变成黑褐色,厚重宛如战士的铠甲,闪烁着冰冷而凛冽的光泽。

它的头部,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,但那六双巨大的眼睛依然瞪得滚圆,仿佛在注视着每一个靠近它的人。

由于小院的空间实在有限,一辆板车加上讨债团的几匹大牲口,把小院塞了个严严实实。

一大帮人一直挤在这个院子里也不是个事儿,于是刘易拿出谈好的十个银鹿运费交给了兔爪村的车夫,又跟康拉德三人约好明天晚上一起过来吃饭,便将他们都打发了出去。

经过这一番折腾,嘈杂的小院安静下来,刘易也终于有空回到小屋换下铠甲,好好休息一下。

到了夜里,伦纳尔特意提前从烟柴酒馆回来,一进到院子就扑到大蜘蛛跟前,伸手在甲壳上摸了又摸,惊叹道,“就是这个么?我说今天怎么酒馆里的客人都心不在焉地聊什么大蜘蛛,我还以为他们脑子坏了,世界上哪有什么板车大的蜘蛛,没想到居然真的有,还就在我家里!”

摸了几下,伦纳尔发现指尖有点粘稠,便捻了两下手指,凑到鼻子边一闻,瞬间干呕起来,等那股劲儿过去了,他才抬起头,满脸泪水地控诉道,“呕!怎么这么臭?!”

“已经不算臭了。”

刘易递给他一块沾了水的布,“擦一下吧,之前更臭,现在已经找人处理过了,这里面撒的都是生石灰,只要别把脸杵上去,气味也还能接受。”

伦纳尔接过来,使劲蹭了几下手指,追问道,“赶紧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,你们是在哪里捡到的这具尸体的?”

“捡什么捡,这是我带着凯文和其他三个人亲手斩杀的。你看这里。”

刘易指着巨蛛被凯文斩断的左前足关节,“这里和这里,是凯文斩断的。”

又指着巨蛛的后背和甲壳上不太明显的坑洼,“我用海蛇之击从这里刺穿了它的腹部,把它胸腹整个撬开,这些小坑是其他人用长枪刺出来的。”

伦纳尔瞪大了眼睛,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内容,“真是你们击杀的?简直……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。赶紧把整个过程跟我说一遍吧,所有参与击杀的人叫什么名字也都告诉我,明天上工我就讲这一段了!”

刘易不太懂吟咏诗人这个行当,担心太过仓促,会导致故事不够精彩或是修辞不够优美,影响传播效果,便劝道,“这么着急么?不要好好整理一下故事,再斟酌一下用词什么的?”

“赶这一波热度啊!”伦纳尔痛心疾首地解释,“你还打算把它整理成诗篇朗诵出来?到时候,谁还记得这个事情。而且,要是动作慢了,等其他人用这个巨蛛作素材编造出不一样的故事,那这事儿跟你就没关系了。”

刘易一皱眉,也是哦,如果不能尽快把实际情况传播出去,等市面上流传起别的版本,自己反倒成了冒领功勋的小人。

于是刘易叫上小院众人来到大屋,一边喝着小酒,一边将这几天的经历向大家娓娓道来。

听刘易说完森林猎蛛的整个过程,伦纳尔沉默良久,感慨道,“刘易,我真是堕落了。曾经的我,哪里有故事,就往哪里跑,为了讲好一个故事,恨不得往把故事里的情节都亲身经历一遍。

自从开始吟唱《西行漫记》,我就习惯了改编你讲的故事,反倒没有了自己的故事……你下次出任务带上我吧,我不希望再错过这种轰动全城的事件。”

刘易摇摇头,“不是每次出任务都能轰动全城的……不过带上你一个也无妨。”

约翰修士显然无法对伦纳尔的感慨产生共情,他更关注现实的问题,“刘易,你的大蜘蛛就这样放着么?院子这么小,你的蜘蛛往这里一放,我就干不了活儿。”

刘易还没说话,伦纳尔就先叫唤起来,“我的修士老爷诶,你还嫌这个玩意儿占地方?跟你说,我要是你,恨不得把这个蜘蛛放到圣堂的屋顶上,越显眼越好,要是艾德公爵早上起来拉开窗帘看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这只蜘蛛,更好。

你不是天天抱怨来圣堂祈祷的人太少么?告诉你,从明天开始,来参观这头巨蛛尸体的会多到把门挤爆,你准备好材料准备修门板吧。”

在松油灯跳动的火光里,刘易和约翰面面相觑。

许久之后,刘易率先开口,“明天,我要去狼吻酒馆,这边只能靠你了。”

约翰修士急了,“你不能把这事儿全甩给我啊!这不是你带回来的么?”

刘易用手蒙住脸,“哎呀,哎呀,见太多人我会紧张!你不是修士么?修士不是应该经常跟人群布道么?这件事就拜托给你了!”